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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配合最新广告法相关内容的实施,广东鸭梨新媒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鸭梨公司”)做出如下决定:自2015年9月1日起,鸭梨公司2015年9月1日前制作的所有画册及物料将不再对外使用,将尽快制作全新的画册和物料。在该通告公布之后,如有任何人使用鸭梨2015年9月1日前的画册及物料进行宣传、传播活动,所造成的后果,鸭梨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特此通告!
2015年9月1日
广东鸭梨新媒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鸭梨科技国庆节放假通知
2016-09-29
关于冒用“普及工程”名义的违法侵权行为的声明
广东省经信委领导及多位专家莅临鸭梨科技调研考察
2016-09-22
售前咨询(09:00-18:00)